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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明年起普高中职学生可互转学籍!青岛学校目前情况→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我省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和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的在籍学生。中职转高中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高中转中职...
  • 第六条 互转学校可采取中考联合招生、共同培养的方式划定互转学生范围,也可面向学校所有学生开展互转。互转实施方案须明确学生互转前后学习地点、学籍所在校、培养方案以及转学具体条件等。相关要求须与中考政策同步发布。 第七条 中职转高中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高中转中职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
  • 综合高中的学生可按意愿以及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转入中职学校学籍并撤销综合高中学籍,同时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可参加“3+证书”考试。通过广州市中招录取到试点校的中职学生,达到当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如综合高中学籍有空余,可提出申请,经测试后择优转入综合高中班。
  •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各市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形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职学校作为互转学校,互转学校的学生按照《办法》进行互转。 高中与中专之间可...
  • 提案中建议,调整完善我国“普职分流政策”,从“刚性分流”转向“柔性分流”;淡化普职的区别,模糊分流的概念,从“普职二轨分流”转向高中阶段教育多类型发展,实现中职与普通高中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双向流动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转换通道。
  • 第六条 互转学校可采取中考联合招生、共同培养的方式划定互转学生范围,也可面向学校所有学生开展互转。互转实施方案须明确学生互转前后学习地点、学籍所在校、培养方案以及转学具体条件等。相关要求须与中考政策同步发布。 第七条 中职转高中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高中转中职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
  • 为推进职普相互融通,实施办法规定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畅通入学和升学通道,规定初中及以上学历人员经申请可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鼓励高等职业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其他一线劳动者。完善学籍互转制度,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实行学籍互转,并授权市教育部门尽快制定具体办法...
  • 下文整理了近年来各地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籍互转相关政策表述。 广东省省级第三十三条 职业学校与普通中学应当互相开放课程、共享教学资源,建立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制度。具体办法由地级以上市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
  •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提到: 从省级层面系统构建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的制度体系,明确了互转原则、范围,互转需要关注的...
  •   11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标志着山东构建起了更加开放、灵活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   这份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不仅是一纸文件,更是一份充满温度的教育改革宣言。它宣告着那条横亘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之间、看似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