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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6日,广西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报称,3月15日,网络平台发布“暗访199元4天桂林低价游”的视频引发关注。经调查,视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对涉事旅行社和导游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事7个购物店进行停业整顿,立案调查。(3月16日 央视网) ...
  • 近日,海南海口一名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的母亲执意要参加一个老年旅游团,40元游桂林4天3夜还包吃包住,自己劝诫还被说“不正常”,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7月16日,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地接社桂林美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地接社导游李某、黄某涉嫌向旅游者虚假宣...
  • 第十六条 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旅游法还对导游的行为作出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
  •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 徐壮)强迫购物、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游客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在文化和旅游部9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余昌国表示,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以整治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据
  • 《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收取费用,不得拖欠导游工资或者服务费。导游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 2025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洪斌等30名代表、马玉红等31名代表分别提出议案,认为现行旅游法的监管框架已无法适配当前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议尽快修法。议案指出,修改旅游法,应当进一步明确旅游者的权利范围,规范旅游经营者的义务,切实加强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通过细化旅游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
  •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整治强迫购物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26年年底,在全省开展强迫购物集中整治行动,纵深推进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 《通知》明确,集中整治重点任务聚焦5个方面,一是严查旅行社违规行为,重点整...
  • 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会怎样-法律知识|律图

    导读: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令禁止旅游经营者安排购物活动时出现此类行为。若旅游经营者实施该行为,旅游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视违法所得情况给予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涉事人员也会受罚。旅游者有权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垫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