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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使用或代购省教育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得以“补充练习”“校本教辅”等名义变相增加目录外教辅。 2.严禁违规向低年级推荐:禁止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 3.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严格落实“自愿征订”原则,不得以“教学需要”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
  • 2012年2月,教育部会同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省级评议、地市推荐、一科一辅、自愿购买、无偿代购的管理制度,形成了教育、出版、价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监督机制,有效遏制了教辅材料散滥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