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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现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编造“情人节两人宾馆内被刺死”谣言 2025年2月,网民梁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情人节宾馆被抓,赤身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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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刘某编造传播“山西太原一男子因行车纠纷持刀伤人”网络谣言案 近日,山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男,36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以自己前期看到过的一起普通交通纠纷事件为原型,捏造“司机持刀伤人”的虚假警情,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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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锦绣太原 近期,个别网民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或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8月11日,山西警方通报多起网络谣言案件。在此,警方也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为清朗网络空间“添砖加瓦”,别让一时的糊涂,成了违法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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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辛欣)为吸引“粉丝”关注,尖草坪区男子刘某在网络上散布街头持刀伤人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8月11日,尖草坪警方通报,刘某已被柴村派出所行政拘留。 8月5日,公安尖草坪分局收到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下发线索: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太原街头因行车纠纷持刀伤人”的谣言信息。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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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10起典型案例
为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切实提升广大网民上网安全感和满意度。2023年12月5日起,公安部部署了2024年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山西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网络乱象。 1、李某某编造“11岁少女被流氓欺负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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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何某会编造传播“重庆金科廊桥水乡6.8级地震”网络谣言案 近日,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何某会(女,53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金科廊桥水乡三组6.8级地震”的虚假灾情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七:刘某编造传播“山西太原一男子因行车纠纷持刀伤人”网络谣言案 近日,山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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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公安机关工作发现,张某某为蹭取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甘肃红十字会又火了,善款还没到达灾区竟然还要收取高价服务费”的谣言信息,网民点赞数过万,评论1049人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临汾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3、周某某编造“大同某小区近70岁大爷被儿子儿媳殴打赶出家门”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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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何某会编造传播“重庆金科廊桥水乡6.8级地震”网络谣言案 近日,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何某会(女,53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金科廊桥水乡三组6.8级地震”的虚假灾情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七:刘某编造传播“山西太原一男子因行车纠纷持刀伤人”网络谣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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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网民被处罚 拒绝造谣传谣 近日,晋城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经查,网民张某某在未核实事件真实性、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擅自编造“太原市红灯笼体育场突发火情”的虚假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传播,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与议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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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偵辦兩起涉疫情謠言案 依法行政拘留2人
人民網太原2月28日電 (記者 朱紫陽)2月27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尖草坪分局通報兩起涉疫情謠言案,對2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對1人處以200元罰款處罰。 2月24日,李某(男,44歲,晉中市人)自行編造“忻州隔離男子曾在太原嫖娼”的虛假信息並在微信群內發布。此虛假信息在互聯網傳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